如何使世卫组织应对未来疫情更加有效
日内瓦(路透社)-世界卫生组织(WHO)正在就处理大流行病的新规则进行谈判,目标日期为2024年5月,届时将由该联合国卫生机构的194个会员国采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这项新协议是WHO总干事谭德塞·阿德哈诺姆·盖布雷耶苏斯的首要任务,他在联合国机构的年度大会上称其为“我们将不再回到恐慌和忽视的旧循环”的“一代承诺”。它旨在在COVID-19大流行造成近700万人死亡之后,加强全球对抗新病原体的防御。
所谓的大流行病条约是什么?
WHO已经有了具有约束力的国际卫生条例,这些条例于2005年规定了在公共卫生事件可能跨越国界时各国的义务。这些包括立即向WHO报告紧急卫生事件以及有关贸易和旅行的措施。
这些规定是在2002-2003年SARS爆发后通过的,它们仍被认为适用于区域性流行病,如埃博拉,但对于全球大流行来说不足够。这些规定在COVID-19之后也正在接受审查。
对于这项新的更广泛的大流行病协议,成员国已经同意它应该对签署协议的国家具有法律约束力,克服了美国的早期保留意见。
除了2003年的《控制烟草的框架公约》之外,这将是仅次于第二个卫生协议,该公约旨在通过征税和标签和广告规定减少吸烟。
然而,这项提议的条约在社交媒体上受到了批评,主要来自右翼批评者,他们警告称这可能导致各国割让权力给WHO。该机构强烈否认了这一点,并强调政府正在领导谈判,并可以拒绝该协议。
各国如何看待这项协议?
欧盟被视为该协议的最大支持者。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热衷于利用谈判获得更好的疫苗接种机会,针对WHO总干事谭德塞提出的“疫苗种族隔离”的指控。
经过五轮正式谈判,最新的208页协议草案仍然包含数千个括号,这些括号标志着争议或待定语言的领域,包括对“大流行病”一词的定义。由于有这么多成员国参与,达成协议可能会很棘手。
它将如何运作?
目前尚不清楚2005年的条例和新的大流行病协议如何相互配合。
有一种建议是它们应该互补,这样现有规则适用于局部疫情,新规则则在WHO宣布大流行时启动-目前该机构没有这样的授权。
目前还不清楚如果不遵守这些措施会发生什么。谈判的共同主席表示,最好采取同行评审过程,而不是对不合规的国家进行制裁。
其他改革计划有哪些?
正在进行关于改革2005年规则的独立谈判,各国提出了大约300个修正案。
华盛顿最初的提议旨在增加透明度,并让WHO更快地进入疫情爆发地点。
中国确实允许以WHO为首的专家组访问COVID-19的霍兰,但WHO表示北京仍在隐瞒早期病例的临床数据,这些数据可能揭示了SARS-CoV-2病毒的起源。
谈判代表私下抱怨两组谈判之间的重叠,并计划举行联合会议以澄清各自的议程。
(日内瓦的Emma Farge报道,伦敦的Jennifer Rigby额外报道;汤姆什·贾诺夫斯基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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