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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胃癌女子产子后42天离世
作者:家庭医生在线 发布日期:2013-12-11 11:24:55 浏览次数:1 标签: 医疗器械及设备 溃疡 其它 

胃癌患者不论是在患病期间还是在治疗后,最好都不要怀孕。但烟台的一个患癌症晚期的年轻妈妈,为了给丈夫留后,坚持怀孕,产子42天后永远离开了,终年才30岁。

女子患胃癌坚持怀孕产子

烟台的癌症妈妈吕娜患有胃癌晚期,全胃切除,为了给丈夫留下一个孩子,吕娜冒着生命危险,毅然决定怀孕生子。怀胎九月,吕娜在6月12日顺利产下一名男婴。孩子的降生给这个家庭带来了希望,可是吕娜的病情恶化非常迅速。

吕娜父亲告诉记者,7月22日这天,吕娜告诉父亲,她浑身痛得难受,可能快撑不住了。吕爸爸本打算第二天带着女儿到乡镇上挂吊瓶,可是吕娜还是没能挺过去。

吕娜的丈夫王守奎告诉记者,7月9日,吕娜快出月子的时候,他陪着妻子来到医院打算做化疗。但是经过检查,医生告诉她们,吕娜的身体已经不适合做化疗,生命或许只剩半年,就这样,吕娜跟着年迈的父亲回到了娘家。

“临走的时候说,当妈的生了孩子不能抚养他,长大了、七八岁以后找妈妈怎么办?人家有妈妈,他没妈妈怎么办?小孩都会说他。”说到这里,吕爸爸又一次忍不住痛哭起来。他捧着女儿穿过的衣服,迟迟不愿放下。

一个多月前,癌症妈妈吕娜冒险怀胎九月待产的故事经报道后,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募集到善款22万余元。如今吕娜去世,尚余19万元善款。吕娜的公公王福春说,好心人的钱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今后每一分都会用在小齐齐身上。小齐齐有先天疾病,等到一两岁时需要做矫正手术,到时候会申请动用善款。

胃癌患者何时怀孕比较安全?

有的胃癌患者误以为通过治疗后,自己体内的癌细胞就会被彻底消除。其实,很多胃癌患者在治疗后虽然没有了不适的症状,但其体内的病变还是会以极小的细胞形式向其他部位扩散的。一旦怀孕仍有可能导致癌病的复发给自己带来致命的危险,如果遗传给下一代也会造成很严重的影响。如果胃癌患者想要怀孕,应在治疗结束的2到5年后为宜,因为免疫系统已经破坏了,一般需要2-3年才能免疫重建,恢复之前的水平。另外还需要检测下你的生殖功能,因为化疗可以引起你的卵巢等器官损伤,需要查下染色体的指标,看看有没有损坏,如果染色体损伤了,那么是不能怀孕的,怀了生出来可是畸形的,而且胃癌很多都是家族性的,所以,根据自己的体质及参考医生的意见来综合考虑。

文章转载于:家庭医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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