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降糖药现已广泛用于糖尿病的治疗,它适用于多数糖尿病患者,但并不是适用于任何糖尿病患者。专家指出,在下列情况吓就不宜使用口服降糖药。
1、一型糖尿病患者。
不宜单独使用口服降糖药,但二甲双胍和拜糖平等可与胰岛素联合运用。因为一型糖尿病患者的胰岛细胞遭到免疫攻击而破坏,几乎不能分泌胰岛素,而所有口吸取降糖药的作用都是建立在胰岛B细胞尚有部分功能的基础上,所以一型糖尿病患者单独使用口服降糖药不能使血糖有效下降,必须用胰岛素替代治疗。
2、妊娠期与哺乳期的糖尿病患者。
口服降糖药可引起胎儿发痛异常 ,也容易使血糖控制不良,而且可通过乳汁的排泄影响婴儿发育。因此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应停用口服降糖药。
3、肝肾功能不全者。
应禁用或慎用口服降糖药。降糖药全部须经肝脏代谢,大多数都要经肾脏排出,仅糖适平(格列喹酮)经肾脏排泄比例很小,在5%以下,肝肾功能不全者服用口服降糖药后可能发生药物积蓄中毒或发生低血糖症。还可进一步损伤肝肾功能,应该慎用。但如果转氨酶和肌肝、尿素氮无明显升高,除降糖灵外也可以在严密监测肝肾功能的情况下使用,糖适平也可用于肾功不良者。
4、糖尿病急性并发症。
如感染、酮症酸中毒、高渗性非酮症昏迷等患者使用口服降糖药效果很差,还可能加重病情,最好不用。
5、糖尿病慢性并发症。
比较严重的糖尿病慢性并发症,特别是三期以上的肾病或视网膜病变的患者,应进行胰岛素和中医治疗,停用口服降糖药。
6、手术、创伤等应急情况。
手术、创伤等应急情况下,也应短期改用胰岛素治疗,不宜口服降糖药。
有时糖尿病患者也可能因某种原因进食量小或基本不能吃饭,这时照常吃药有可能引起低血糖症,不吃药又可能导致血糖升高。这时就应该密切观察血糖,尽量争取进食,根据血糖的高低和进餐量的多少,调整用区剂量,确实无法进食者,应去治疗,通过静脉补液补充糖分,而且在补液时应适当使用胰岛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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