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压下降过快、过低,易发生脑缺血、体位性低血压。除了高血压危象、高血压脑病需要紧急降压外,其余高血压病人,即使血压水平较高的Ⅱ、Ⅲ期高血压病患者,也应平稳而逐步降压。另外,当人体处于静止状态,血压可自然下降20%,而且以睡后2小时最明显。倘若病人临睡前服了降压药,2小时也正是药物的高浓度期,可导致血压明显下降,心、脑、肾等重要器官供血不足,而使病人发生致命性脑血管问题。因此,按人类生物钟用药,即上午9~10时、下午14~15时各用一次降压药更为安全有效。
有患者当血压降至正常以后就认为已经治愈而停止治疗,结果血压又复发,这样治疗,对身体非常不利。可依据患者不同病情灵活选药的具体化阶梯治疗方案,即所有药物初用时都应自小剂量开始,待血压下降至预定水平,且稳定一段时间(6个月)后,可减少用药种类、剂量,以减轻或消除副作用,并坚持治疗的顺从性。
因为老年人有生理性退变,对高血压的应激反应不及时,其自觉症状不明显,自我感觉良好就自动停药且不再检查,直到发生严重的靶器官损伤(脑中风、高血压肾病、心肌梗塞等)。因此,自行停止治疗是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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