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胖症的药物治疗-减重药物治疗的误区 由于社会商业化的进展、目前人们对美和健康的渴望、以及普通民众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导致大量的减肥药物、食物、保健品、减重器械充斥市场,充满欺骗性的广告吸引了大量的消费者。患者过分的相信减肥药物,特别热衷于“不用控制饮食、无需运动的燃烧脂肪药物”。很多患者无数次失败又无数次被新产品的“花言巧语”唤起减重的希望。
由于目前我们国家的药品和食品监管制度的不完善,很多减重保健品都添加了减重药物,甚至是已经禁止添加的减重药物,更有甚者添加甲状腺激素增加患者的代谢率,或者是添加利尿剂增加尿量达到迅速减重的目的,这对减重者的机体都有可能造成不可逆的损伤。因此应当普及基本医学知识,让人们认识到减肥的药物治疗应当是在医生的指导下,选择经过临床验证获得国家药品食品管理局批准上市的药物进行的,而且在治疗过程中,要由医生对减重效果以及可能出现的副作用进行监测,及时调整用药。 [详情]
肥胖症的药物治疗-使用减重药物治疗的指征 患者体重指数≥24Kg/m2,同时伴有高血糖、高血压、高脂血症、负重关节炎或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等并发症时,在饮食控制和体力活动的同时可以加用减重药物;如果患者体重指数≥28Kg/m2,如果经过3-6个月的单纯饮食控制和体力活动仍不能达到减重5%者无论是否有并发症都可考虑减重药物治疗。如果患者食欲旺盛,无法控制食欲,进食量大的情况下也可以试用抑制食欲的减重药物。减重药物的使用必须是在医生通过权衡利弊,在适当的时机推荐患者使用的。 [详情]
肥胖症的药物治疗-减重药物的使用禁忌 除了各种减重药物自身的作用机制所导致的使用禁忌外,以下情况也是禁止使用减重药物的:对
处在生长发育的儿童青少年一般不使用减肥和减重的概念,而是以控制增重为指导原则,禁止儿童使用饥饿疗法或任何减肥食品、药品或手术等方法减重。妊娠和哺
乳期妇女不建议减肥,更禁忌使用各种减重药物。老年人减重应当在医生评估了心、肺功能以及一般状况后,进行饮食和运动指导,不推荐使用减重药物特别是作用
于中枢对心血管等功能有影响的减重药。 [详情]
临床常用的减重药物-抑制肠道消化吸收的药物 (一)、抑制肠道消化吸收的药物:
1、脂肪酶抑制剂:奥利司他,商品名赛尼可,是由罗氏公司研制的一种胃肠道胰脂酶的抑制剂,奥利司他特异地与胃肠道胰脂酶甘油三脂(TG)结合位点发生不可逆的结合,从而饮食中大约30%甘油三酯(TG)不被分解和吸收,随粪便排出体外;同时TG的分解产物甘油、游离脂肪酸及甘油单脂的产生也相应减少,由于甘油 、脂肪酸的存在对胆固醇的吸收有促进作用,因此胆固醇在小肠的吸收亦相应减少,促进了能量负平衡从而达到减重效果。
2、双胍类药物:二甲双胍,商品名格华止。此类药物服用后由小肠吸收,吸收半衰期为0.9~2.6小时,生物利用度50%~60%。药物结构稳定,不在肝脏代谢,以原形随尿排出。
3、葡萄糖甘酶抑制剂:阿卡波糖,商品名拜唐平、卡博平。它可以在小肠中竞争型抑制葡萄糖甘酶,降低多糖的分解,从而降低碳水化合物的吸收,有显著降低餐后血糖的作用,有研究观察到2型糖尿病患者使用阿卡波糖治疗 1年使体重降低约0.5Kg,显著高于安慰剂组的体重降低。由于减重作用轻微,而且可能会引起低血糖,因此不推荐单纯性肥胖的患者使用阿卡波糖作为减重药物,通常在肥胖的2型糖尿病患者单纯服用二甲双胍降糖效果不佳时加用该药。阿卡波糖的不良反应主要是由于未被吸收的碳水化合物存在肠道中被细菌酵解产气造成的,如腹涨、腹泻和胃肠道排气增多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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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常用的减重药物-中枢食欲抑制剂(二)中枢食欲抑制剂
1、盐酸西布曲明:商品名诺美亭、曲美、可秀等。目前最常用的中枢食欲抑制剂。
2、其他中枢食欲抑制剂:苯病胺及其类似物可以通过影响中枢儿茶酚胺抑制食欲,但是由于此类药物显著的中枢神经系统兴奋作用,以及长期使用后成瘾性,国外已经禁止此类药物用于减重治疗。芬氟拉明以及右芬氟拉明是通过促进5-羟色胺释放并抑制其再摄取,使患者产生饱感抑制食欲,此类药物曾经广泛用于减重,但是今年来发现其对心脏瓣膜的不良作用,在美国等国家已经禁用,中国药品管理局还未作出决定,但禁止在保健品中添加该类药物。 [详情]
文章转载于:好大夫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