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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疗
苍白密螺旋体对青霉素高度敏感,青霉素G0.01mg即有抑制作用。但因密螺旋体分裂很慢,而青霉素只对分裂中细胞有效,因此青霉素血清水平须保持多日。动物和人类研究证明:感染时间延长,治疗亦须相应增加。目前为梅毒推荐的治疗方案见表3。
1.早期1年=传染性梅毒治疗 早期梅毒可以苄星青霉素(苄星青霉素G)240万U1次肌注治疗,由此可以提供虽低但有效的血清水平2周以上。20世纪40和50年代对此疗法的研究证明:在这样的血清水平和疗程治疗下,约95%病例可获治愈。其余有临床或血清学复发征象的5%病例,有些实际上可能是再次感染(复感)。此期无须作CSF检查,因为青霉素治疗可以防止以后神经梅毒的发生。治疗后24h,初期损害中的活动性密螺旋体即可消失。
一次性注射水剂普鲁卡因青霉素240万U,可在短时内达到较高水平,对已发生的早期梅毒无效,但如尚在潜伏期则可治愈。当前以头孢曲松治疗淋病,对潜伏期梅毒可能也能治愈,但资料还很少,故以头孢曲松治疗淋病的患者,如有理由怀疑接触过梅毒,应作周密追访。有几份病例统计指出:淋病患者合并潜伏期梅毒的发生率在2%以上。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可用多西环素(doxycycline)100mg,2次/d共14天。不是以非青霉素治疗的病例,尤须加强追访,因为病人对长期服药未必都能坚持不渝,而对这些疗法的驱梅效果临床评估亦嫌不足。头孢曲松2g每天肌注,疗程10天,可能有效,但亦未充分研究。氯霉素疗效则属可疑,加之中毒风险,故不应用于梅毒治疗。大观霉素及喹诺酮类抗生素对梅毒无效。红霉素疗效可疑。
2.1年以上梅毒的治疗 治疗神经梅毒所需青霉素剂量,应比病程1年的梅毒大。一般说来,麻痹性痴呆病人的治疗效果,比脊髓痨好,但前者治疗后还会留下一些感染的残余影响,晚期病例尤其如此。脑膜血管梅毒病人,一般收效良好,但缺血性梗死所致残余损害例外。已发表的研究报告显示:神经梅毒病人如无HIV感染,则在青霉素G总量600万~900万U治疗下,约90%患者都能收到满意疗效。
过去推荐苄星青霉素治疗神经梅毒,但就此进行的研究还相对为少。有人报告以常规苄星青霉素治疗失败的神经梅毒,改以静脉注射法治疗,取得较高青霉素血清水平,终能收效。苄星青霉素治疗时,CSF和眼房水中未能达到可检测水平。同时伴有HIV感染的病例中,也有个别治疗失利的报告。因此有充分理由以青霉素G静脉注射的方法治疗这类病人(每天2000万U,至少10天)。治疗神经梅毒开始用药后,有时CSF细胞数增多7~10天,原来检查正常的CSF可能暂时出现异常。
有限资料提示:苄星青霉素总量720万U(每次240万U每周1次共3周)治疗隐性梅毒,即使已有无症状神经梅毒,亦可治愈。但是考虑到苄星青霉素对某些CSF梅毒可能无效,因此一切隐性梅毒病人最好都作CSF检查,以排除无症状性神经梅毒。这点HIV阳性病人尤为重要。也可以这样安排,即在2年追访期满时,再作腰穿,如CSF正常,即可告慰病人:以后不致发生神经梅毒。
但对心血管梅毒,没有证据表明抗菌药物治疗有何临床效益。虽然如此,对心血管梅毒仍应建议治疗,以防病情继续发展,而且还有约15%心血管梅毒病人伴有神经梅毒。
也没有证据表明其他抗菌药物对较后期梅毒治疗有效。因此如病人对青霉素过敏,治疗前应先作CSF检查。四环素或多西环素治疗4周,可能有效。
3.妊娠期梅毒的治疗 妊妇都要作VDRL或RPR试验,如梅毒可能性很大,分娩前应再作第二试验。考虑到胎儿的风险,VDRL阳性妊妇应尽量进行检查和治疗。如确诊性FTA-ABS试验阳性,而病人又未作过青霉素治疗,应按上述早期或晚期梅毒治疗方案,给予适量青霉素治疗。青霉素过敏病人不可以四环素或红霉素治疗,因为四环素有毒性反应,而红霉素则无效验。可以考虑为青霉素脱敏,但亦不无风险。如VDRL阳性但FTA-ABS阴性,而患者无梅毒临床证候,可暂缓治疗;但应于4周后,再作定量VDRL及另一FTA-ABS试验以事复查。如VDPL效价增长4倍以上,或有梅毒病征发生,即应治疗。如复查结果诊断仍有可疑,亦应治疗以防对新生儿可能构成病变。治疗后,每月应作定量VDRL追访,如效价增长4倍以上,应再次治疗。
4.先天性梅毒的治疗 正确治疗母亲,一般即可防止新生儿的活动性先天性梅毒。但受染婴儿出生时亦可显示正常,母亲在妊娠期获致感染时,婴儿血清学检查亦可阴性。如母亲未经治疗或治疗不当,或不是以青霉素治疗,婴儿出生时仍应治疗;如母亲虽经可能有效的治疗,但尚未收到治疗效验,或婴儿出生后数月内,难以从事周密追查,则为慎重计,出生后亦应给予治疗。婴儿治疗前应先作CSF检查。如CSF正常,一次性注射苄星青霉素 5万U/kg即可。如CSF异常,应以水剂青霉素G 5万U/kg肌内或静脉注射,2次/d,疗程不少于10天。亦可用普鲁卡因青霉素G 5万U/kg1次/d,疗程10天。这样安排治疗,是因为苄星青霉素在CSF中不能达到足够的杀密螺旋体水平,而水剂或普鲁卡因青霉素则有证据表明能在CSF中达到足够水平。很多专家认为,受染婴儿的各种梅毒,都应以普鲁卡因或水剂青霉素治疗,以保证CSF达到足够水平。8岁以下儿童不可以四环素治疗。除青霉素外,其他抗菌药都不宜用于先天性梅毒的治疗。
5.追访检查 一切HIV血清阴性的早期梅毒或先天性梅毒病人,治疗后6~12月应回院作VDRL效价定量和临床检查。治疗失败更多见于HIV感染者,对他们一般虽无须给予更严峻治疗,但应给予更严格的追访检查。治疗后1、2、3、6、9、12月,都应作血清学试验。晚期隐性梅毒病人,治疗24个月亦须检查,如治疗前未查CSF,出院前应作腰穿,以排除治疗不足所致无症状性神经梅毒。
约85%早期(一期、二期及三期早期)梅毒病人,治疗后12~24个月,定量VDRL已无反应。VDRL反应长期持续存在,见于初查VDRL效价较高、长期感染、病情已入较晚期(一期早期隐性)和反复感染等情况。也有少数早期梅毒病人,VDRL长时间保持低效价反应性。但治疗后长期VDRL低效价反应,在晚期梅毒病人中常见得多,不足为异。虽经充分治疗,FTA-ABS亦可在多年中保持阳性。但如治疗后VDRL效价增长4倍以上,则为复治的重要依据。早期梅毒病人治疗后,对再次感染仍极易感,治疗后临床和血清学复发,很多实际上可能是复感。因此他们的出现是反映流行病学上病例发现工作的失败,未对病人的性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治疗。
神经梅毒病人的血清学追查至少须经3年,CSF每6个月亦须复查一次。CSF细胞数增多是首先消失的异常,但可能也要1~2年细胞数才能恢复正常。CSF蛋白水平较高下降较慢,以后是CSF-VDRL阳性,可能须经多年才能转阴。现在还不清楚,大剂量青霉素静注疗法能否使CSF更快恢复正常。追访期间CSF细胞数、蛋白含量和VDRL效价增高,都是复治指征。
6.流行病学调查和治疗 一切梅毒病人,都应向公卫管理部门报告。在无有效疫苗的情况下,控制梅毒只能依靠发现和治疗一、二期梅毒病例,切断其继续传播,以及在发生传染性损害前,及时发现和治疗潜伏期梅毒病人。一切早期(1年)梅毒病人,都应由资质合格人员详为了解近期性接触情况。早期梅毒病人提名的近期性接触者,经查约16%有未经治疗的活动性梅毒;他们认为可疑或相关人士中,有活动性梅毒的大约也有此数。多数专家都主张,早期梅毒的性接触者,即使检查时临床及血清学表现正常,亦应给予治疗,对此美国学者呼吁尤为强烈。这是因为调查表明:有梅毒传染性损害的病人提出的此前30天中性接触者,即使临床表现正常,如不治疗,约30%也会发生梅毒。通常是对90天内所有性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治疗,尽管接触者中的梅毒病例,几乎都是在此前60天内发生性关系的。
7.Jarisch-Herxheimer反应 约60%早期梅毒病人治疗后出现短暂发热反应,较后期梅毒病人中,也有相当数量有此情形。一般是发生在治疗后最初数小时中,6~8h达到高峰,12~24h内消失。体温增高常为轻度,并常伴有肌痛、头痛和周身违和。反应期间,二期梅毒的皮肤损害常更加剧,原来看不见的皮肤损害也能看到了。这些一般皆无临床意义,多数病例只须投予柳酸盐。冠状动脉口及视神经梅毒病人发生Herxheimer反应时的局部炎症,从理论上说有引起严重损害的可能,但近来发现“局部Herxheimer反应”对病人实无构成明显风险的证据。为防止Herxheimer反应的不良效应,曾提议应用皮质类固醇,但并无证据表明此举除退烧外,有何临床效益,或有何必要作此处置。以小剂量青霉素进行治疗也不能防止Herxheimer反应的发生。
Herxheimer反应的发生机制仍未明了。可能是螺旋体释出抗原所致。有证据表明:Herxheimer反应时,鲎变形细胞明胶试验(limulus amebocyte gelatin test)阳性提示有内毒素血症发生,虽然苍白密螺旋体并不含有有生物学活性的内毒素。这些看似矛盾的现象,也许可以这样来解释,如果反应能促使肠释出内源性内毒素的话。
8.治疗后密螺旋体持续存在 人类和家兔研究都证明:有效治疗后,仍能通过银染从淋巴结中发现螺旋微生物。有效治疗后为家兔接种淋巴结、CSF或眼液,有时还能发现有毒力的活密螺旋体。但这些确认密螺旋体持续存在的情况极为罕见。因此目前还无须为治疗后毒性密螺旋体继续存在而忧心忡忡,但CSF梅毒可能例外,此处情况尚需深入研究。对青霉素抗药的苍白密螺旋体突变株选择性存在的问题,亦未证实。
(二)预后
急性型、白肿型、骨性关节炎型梅毒,由于关节损坏,会遗留关节退行性变和运动障碍,引起非强直性关节挛缩。水肿型关节梅毒,经驱梅治疗,可完全治愈,不留任何后遗症。治疗不彻底者,局部关节梅毒可以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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