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与恶棍谈何容易!我们身边太多“枪手”了!
三名拥有博士学位的加利福尼亚护理学实践专家(DNP)起诉该州的法律,该法律规定只有医生才能自称为“医生”,他们称这违反了他们使用这一荣誉称号而不担心监管后果的第一修正案权利。
此案凸显了美国医学协会试图维护由医生领导的团队模式,而护理组织和一些立法者则推动提高联合专业人员的自主权而进行的范围扩张斗争。
上个月在地方法院提起的诉讼中,原告Jacqueline Palmer, DNP, Heather Lewis, DNP和Rodolfo Jaravata-Hanson, DNP称他们担心州政府会对他们采取制裁措施。他们指出,另一位拥有博士学位的DNP,Sarah Erny,在去年11月因在在线广告和社交媒体账户上使用这一称号而被州政府处以近2万美元的罚款,原因是她没有标明她的监管医生,并未告知公众她不是医生。
根据加利福尼亚的《医疗实践法》,个人不能自称为“医生、内科医生或任何其他表明或暗示他或她是医生和外科医生的术语或字母……而没有……作为医生和外科医生的证书”。
相反,加利福尼亚注册护理委员会认证的护士执业者可以使用诸如“认证护理师”和“高级执业注册护士”之类的头衔,相应的字母缩写,如APRN-CNP、RN和NP,以及诸如儿科护理师的专业名称来标识其专业化。
伪装自己身份的个人将面临轻罪指控和民事处罚。
非营利组织Pacific Legal Foundation代表原告。在法庭记录中,他们的律师辩称,他们“多年来获得高级学位和资格……应该能够在工作场所、名片、互联网和社交媒体上真实地介绍自己,只要他们澄清自己是护理学实践专家”。
州立法者为澄清医生和护理学实践专家的角色所做的努力取得了不同的结果。佛罗里达州的立法者最近通过了一项法案,防止高级执业护士使用这一荣誉称号,将其仅保留给医学博士和医学博士。州长Ron DeSantis于上个月否决了该法案。
今年5月,乔治亚州的立法者通过了《医疗保健从业者真实透明法》。该法案要求拥有博士学位的高级执业护士和医师助理在临床环境中自称为医生时必须声明他们不是医学博士或医生。
然而,一些医疗专业人士表示,这一称号应仅在学术环境或同行间使用,并且所有博士学位持有者都应该在患者床边放弃这一称号,以便更好地进行患者沟通。
此诉讼中的被告为三名州政府官员:加利福尼亚州总检察长Rob Bonta,州医学委员会主席Kristina Lawson和加利福尼亚注册护理委员会执行官Loretta Melby。
Steph Weber是一名在中西部地区从事医疗保健和法律专题的独立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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